尹庆军

联系我们

姓名:尹庆军
手机:13692319787
邮箱:271340153@qq.com
证号:14408201110180525
律所:广东大雅律师事务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天润中心1106室

首页: 律师文集 > 交通肇事逃逸>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

道路安全法问答肇事逃逸终身禁开车

来源:湛江资深律师   网址:http://www.zjgsjtlsvip.com/   时间:2015/1/20 11:51:45

      70.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受何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上述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71.交警有罚款指标吗?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72.多少金额以下罚款,交警可以当场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7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填写要求?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74.交管部门对行政处罚的罚款应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75.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时,何种情况下应当回避?

  交通警察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

  76.《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种类有哪些?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77.发现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交警应当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78.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应当如何处理?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79.行政处罚金的收缴方式?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80.何种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81.逾期不缴纳罚款,可采取哪些措施?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82.交通警察在执法时是否可以扣留违法人的驾驶证?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3.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如何计算?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84.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多长时间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现阶段,我国有关的法规规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年以后可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85.对于交通事故的逃逸举报有何奖励规定?

  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86.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实行当事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措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节省警力不足的矛盾,提高效率。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化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范围,对符合自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当事人仍然报案的,一律按照违章停车堵塞交通从严处罚。

  87.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单位、个人,应负何法律责任?

  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88.交通肇事逃逸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样做?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89.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会受到什么处罚?

  由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90.对存在重大交通事故安全隐患的专业运输单位如何处理?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

   

电话联系

  • 13692319787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