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庆军

联系我们

姓名:尹庆军
手机:13692319787
邮箱:271340153@qq.com
证号:14408201110180525
律所:广东大雅律师事务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2号御海湾10栋天润中心1106室

首页: 律师文集 > 交通肇事逃逸> 正文

交通肇事逃逸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来源:湛江资深律师   网址:http://www.zjgsjtlsvip.com/   时间:2015/1/20 11:51:53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责任编辑:韩雪

 

   

电话联系

  • 13692319787

扫扫有惊喜

微信扫一扫!